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
现将《历城区城乡环卫一体化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各自职责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日
历城区城乡环卫一体化实施方案
为将城市管理年活动推向深入,加快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切实提高城乡环境卫生水平,推动我区现代化中心城区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可持续发展,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政府监管、街镇为主体、市场运作、分类实施、逐步推进”的工作思路,建立健全“村收集、街镇中转、区代运、市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置体系。逐步把城乡环境卫生纳入规范化、制度化、专业化、市场化的发展轨道,有效提升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水平,逐步实现城乡环卫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任务目标
按照分类实施、逐步推进的工作思路,采取有偿服务,市场运作的方式,将各街镇(不包括老城区4个街道办事处)的环卫设施建设、生活垃圾清运、环卫保洁逐步纳入“城乡环卫一体化”的范围。至2012年6月底,全区街镇全部纳入“城乡环卫一体化”的管理体系,实现“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无盲区、无缝隙、全覆盖的目标。
2011年12月底前,9个新建街道办事处和西营镇、彩石镇要按照环卫行业标准,完成生活垃圾转运站建设任务,配备相应数量的垃圾收集车及配套的垃圾收集桶,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和村级保洁员队伍,实现农村生活垃圾统一收集、清运,无害化处理;仲宫(含高而办事处、绣川办事处)、柳埠及董家、唐王等镇要于2011年12月底前完成生活垃圾转运站建设工作,2012年6月底以前要按照方案要求,配备垃圾收集车及垃圾收集桶,组建起管理机构和村级保洁员队伍,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实现正常运转;2012年6月至12月为完善提升阶段,全区城乡道路保洁、生活垃圾处理,达到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实现全区“城乡环卫一体化”全覆盖。
三、措施要求
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各街镇要按3-5人的标准建立城管所,按每百户村民设一名保洁员的标准配齐村级保洁员,具体负责本街镇环境卫生工作。各街镇城管所行政上接受街镇领导,业务上接受区城管局业务指导。
设施配置标准:按每街镇建设一处生活垃圾转运站的标准配建完善生活垃圾转运站;根据各街镇情况配备垃圾收集车;按20户配备一个垃圾收集桶的标准配备垃圾收集桶。垃圾转运站的建设用地由各街镇负责解决,占地面积不少于5-7亩。
区城管局负责垃圾转运站的方案设计和施工设计,并承担设计费用;按每个垃圾转运站协调配备1-2辆垃圾拉臂车的标准配备垃圾拉臂车。
管理制度:实行“四包”制度。一是户包卫生。各村按标准购置垃圾收集桶。各住户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将生活垃圾投放到垃圾收集桶(不得投放建筑垃圾);二是村包管理。落实好本行政村的村内道路保洁和生活垃圾收集工作,杜绝乱倒垃圾、污物、污水和损坏环卫设施等行为。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教育和引导村民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三是街镇包中转收集。街镇、城管所负责镇村道路保洁和垃圾收集工作。成立专职保洁队伍和垃圾收集队伍,安排垃圾收集车每天定时清理收集,将村民生活垃圾运往垃圾转运站,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四是区城管局包终端清运。负责纳入区级管理的道路保洁工作。采取有偿委托服务方式,将各街镇生活垃圾运往济南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厂。
驻街镇厂矿企事业单位生活垃圾问题:由街镇与其协商适当收取垃圾转运站建设费用。由区城管局按有关规定和标准收取垃圾代运、处置费后,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无害化处置。
四、经费保障
按照“市场运作,群众参与,政府支持”的工作思路,区、街镇、行政村三级多渠道筹集资金,为“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开展提供资金保障。
(一)区政府承担的费用。垃圾转运站建设费、垃圾收集车购置费均按50%承担;垃圾代运费(鉴于我区各街镇距垃圾无害化处理厂运距悬殊较大,经十路以南的街镇区政府承担60%,经十路以北的街镇区政府承担50%);垃圾拉臂车购置费区以上全部承担。
(二)各街镇承担的费用。垃圾转运站建设费、街镇垃圾收集车辆购置费用(从各行政村到垃圾转运站的运输车辆),均按50%承担;垃圾代运费(从各街镇垃圾转运站到济南市无害化处理厂的生活垃圾运输)经十路以南的街镇承担40%,经十路以北的街镇承担50%;全部承担街镇驻地道路保洁经费,个别经济薄弱村和困难户、五保户的环卫补助费用。(区、街镇承担费用见附表)
(三)各行政村承担费用。以村委会为单位按每户每年100元的标准承担村内道路保洁和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费用。该费用可采取集体支付、企业捐赠、一事一议等多种筹资方式相结合的办法,由村委会负责多渠道筹措资金。村委会无力承担的,经街镇确认同意后,可有本村自行按照有关标准和考核细则对村内道路进行保洁管理;村民生活垃圾自行运往街镇生活垃圾转运站。
(四)资金拨付管理方式。由区政府承担的所有费用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所有专项经费由区财政直接拨付给区环卫管护中心。生活垃圾转运站建设工作由区城管局负责方案设计、施工设计并会同有关部门竣工验收。区审计局负责跟踪审计,各街镇要严格按设计方案施工建设,垃圾转运站建设开工后,区“城乡环卫一体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审核确认,拨付20%的启动资金。垃圾转运站经竣工验收、审计后,区环卫管护中心按1:1资金比例给街镇拨付建设经费。购置垃圾收集车辆由街镇提出购置计划申请,区政府统一进行政府采购。街镇(办)、各村及村民应承担的费用,以街镇(办)为单位交区环卫管护中心。设施建设、专用车辆购置、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等各项专用经费,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区财政、审计部门负责监督资金的落实和使用情况。由区城管局根据各街镇城管所承担的任务量和考核情况拨付资金,作为各街镇城管所保洁管理和垃圾清运作业经费。
五、组织保障
“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的复杂系统工程。各街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与城市管理年活动相结合,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全区“城乡环卫一体化”的顺利开展。
(一)成立历城区“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各街镇、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任成员。下设“城乡环卫一体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局,具体负责统筹推进相关工作。各街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严格落实领导负责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将“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纳入城市管理年活动的范围,纳入科学发展全方位目标考核内容。
(三)加强督查奖惩。在“城乡环卫一体化”实施过程中,各街镇是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的主体,要结合本地实际,大力开展“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区委、区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对各街镇和区直有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通报督导检查结果,督促各街镇加大整治力度。对工作不到位,行动不积极的,由区委、区政府督查室通报批评,连续2次通报,工作仍没有进展的,追究有关街镇和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街镇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大力宣传“城乡环卫一体化”的重要意义和目标任务,引导群众增强社会公德和环境卫生意识,营造全社会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
附件:
1、历城区城乡环卫一体化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历城区城乡环卫一体化设施建设投资费用一览表
3、历城区城乡环卫一体化每年运转费用一览表
附件1
历城区城乡环卫一体化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吴承丙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路建玲 区委常委、区委宣传部部长
黄晓广 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部长
袁长奎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韩利师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关中秋 区监察局局长
李耀光 区法制办主任
臧建军 区委、区政府督察室主任
高洪强 区住建委主任
宋 维 区城市管理局、区城管执法局局长
李庆东 区财政局局长
张庆珍 区审计局局长
康和祯 区园林局局长
朱耘农 区市政局局长
田延兵 华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学才 荷花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春强 王舍人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广霞 鲍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孙建广 郭店街道办事处主任
尹少华 唐冶街道办事处主任
苏新民 港沟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广大 遥墙街道办事处主任
许卫军 临港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 勇 仲宫镇镇长
彭 敏 西营镇镇长
王元柱 柳埠镇镇长
毕德冰 彩石镇镇长
刘 栋 董家镇镇长
李延德 唐王镇镇长
马小豹 仲宫镇高而办事处党工委书记、主任
陈学勇 仲宫镇锦绣川办事处党工委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局,宋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