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18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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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70112-0001-A02030010-20100607-0001 内容分类: 济历城政发
文件编号: 发文日期: 20100607
济历城政发〔2010〕11号关于印发历城区201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

  现将《历城区201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各自职责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六月七日

  济南市历城区201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区201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的规定,结合我区地质灾害分布及防治状况,编制本方案。

  一、地质灾害分布情况及2009年防治概况

  我区主要地质灾害类型有: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全区共有各类地质灾害84处,其中滑坡26处,崩塌43处,泥石流12处,地面塌陷2处,地裂缝1处,涉及4个镇6个办事处,59个行政或自然村的五百多户居民。崩塌、泥石流、滑坡主要分布在南部山区的西营镇、柳埠镇、仲宫镇、彩石镇及仲宫镇高而办事处、仲宫镇锦绣川办事处;地面塌陷主要分布在郭店、港沟等街道办事处的铁矿采空区;地裂缝主要在王舍人街道办事处的冷水沟--张马屯一带。

  2009年我区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制度,开展了各项地质灾害监测、防治等工作,对地质灾害点受威胁村民进行了搬迁、避让,对绣川廒而地质灾害点实行了工程整治,消除了灾害威胁。由于防治措施得当,2009年我区未因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二、2010年地质灾害重点防范点及防治措施

  (一)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点及威胁对象

  根据我区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类型、分布及其具体特点,今年地质灾害仍有发生的可能。2010年需要防范的重点地质灾害点有:

  1、阁老滑坡:位于西营镇阁老村东,地理坐标东经117°13′41.3″,北纬36°28′5.6″。该滑坡体由寒武系张夏石灰岩组成,滑床岩性为徐庄组页岩,滑向75°,滑距3.2m,滑床倾角50°。总体积约600万m3。该滑坡体处于不稳定状态,若遇震动或强降雨过程,附近居民将受到严重威胁。

  2、西营镇拔塑泉崩塌:位于西营镇东南拔塑泉村,边坡由寒武系张夏组灰岩及徐庄组页岩组成,坡高40m,坡长40m,坡宽250m,坡度34°。因差异风化作用,石灰岩形成陡坎,下伏页岩则形成缓坡。石灰岩呈块体状,裂隙发育。据调查访问,该地段在暴雨中时常发生小规模坠石崩塌,其中较为严重的一次发生于1997年雨中,塌方量约4m3,造成1间房屋被毁坏。目前,斜坡岩体稳定性差,坡体前缘居民受威胁。

  3、柳埠镇青杨峪泥石流:位于柳埠镇东北青杨峪村,地理坐标:东经117°06′3″,北纬36°21′45″。形成区(产砂区)面积0.264km2,地形坡度41°—49°,山势陡峭,沟槽横断面呈“V”型(谷中谷),沟谷内陡坡梯田较多。出露地层为太古界变质岩,岩体表面节理、裂隙发育,风化强烈,残坡层厚度0.3—0.6m。村址位于上游“盆地”状地形出口处,现沟宽仅2—4m,深1.2—2.4m,最浅处不足1m,居民住房侵占沟道严重。据调查,目前沟谷内17户居民(63人)在汛期将受到威胁。

  4、仲宫镇卧虎山水库大坝北侧滑塌体:卧虎山水库大坝北测滑塌体位于仲宫镇卧虎山水库西北角的公路北侧。滑塌体岩性主要由寒武系毛庄组页岩及张夏组石灰岩块(体)、碎石及残坡积物组成,滑塌体平面形态为近半圆形,剖面形态为凹形。据调查, 2004年7月—8月期间,该滑塌体的后缘出现了宽度达2m多的裂缝。若在雨季滑下,将对滑坡体前缘7户居民及向济南供水的输水管道造成威胁,一旦出现灾情,造成的人员和财产损失将是巨大的。

  5、327公路崩塌:位于仲宫镇南327公路南山体边坡,隐患点处岩性为太古界变质岩,坡高25m,坡长1.5km,坡度54°(顺向公路)。据调查访问,自2000年至今,边坡岩土体于雨中已先后发生多次崩塌,现该处地段仍处于不稳定状态,若遇强降雨过程崩塌灾害将可能再次发生,危及公路及车辆、行人安全等。

  6、花坦北盘山公路滑坡:该段位于仲宫镇高而办事处,地貌类型为低山,灾害为崩塌。岩性以花岗岩为主,岩石破碎。该段长约1km,临空面高十余米,倾角70°,雨季极易发生崩塌,对过往车辆和行人将造成严重威胁。

  7、西岭后滑坡:该滑坡位于彩石镇的南部山区,岩性以花岗岩为主,上覆的坡残积层在雨季曾多次发灾,造成房屋倒塌和牲畜死亡。在雨季,滑坡下面的4户居民(11人)将受到严重威胁。

  (二)防范措施

  对以上灾害点各镇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1、设立警示标志牌;2、加强汛期巡查;3、落实并完善群测群防监测预警网络;4、做好受威胁居民汛期避让工作;5、做好受威胁居民的搬迁工作。

  (三)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2010年我区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为2010年7月1日至10月1日。

  三、地质灾害的防治要求

  (一)切实做好受威胁居民的搬迁工作

  各有关街镇要按照区政府的统一要求做好重点灾害点受威胁居民的搬迁工作。西营镇、仲宫镇、彩石镇、仲宫镇高而办事处要在汛期前做好拔槊泉滑坡、卧虎山水库大坝北侧滑坡、西岭后滑坡受威胁居民的搬迁工作;西营镇要在2010年年底以前做好阁老滑坡受威胁居民的搬迁工作。

  (二)建立完善的地质灾害监测防治网络

  各有关街镇要在各地质灾害点建立起地质灾害群众监测网络,对各灾害点逐一落实监测责任人,做到层层负责,点点落实。在全区建立完善的地质灾害监测防治网络,设立区、街镇、村三级防治网络。街镇、村要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遇有险情立即逐级上报。主要灾害点安排监测员,对监测防治通讯网络进行检查、确保畅通。对灾害点预警信号进行检查,并保证灾害发生时及时启动。

  (三)做好灾害区警示及灾害点“明白卡”的发放工作

  各街镇要在地质灾害危险区边界上设立明显警示标志,尤其在进入灾害区路口应当设立非常醒目的警示标志,并注明危险区内的禁止活动要求,说明哪些活动是禁止的,哪些活动是要严格审批的,以免诱发地质灾害。灾害区内禁止爆破、削坡、进行工程建设以及从事其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活动。对灾害点设置的警示标示进行检查,确保警示标示醒目,并做好“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的发放工作,做到 “防灾工作明白卡” 所有隐患点一点一卡,“避险明白卡”受威胁居民一户一卡。要认真填写“明白卡”和“避险卡”,并报区国土分局矿管科备案。

  (四)落实汛期值班制度和灾害速报制度

  认真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建立群测群防网络,落实险情巡查、灾情速报、汛期24小时值班等制度。对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要指派专人监测,公开联系电话。要有针对性地做好宣传工作,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灾意识,真正明白怎样防灾、如何避险。各街镇要在各地质灾害点建立起地质灾害群众监测网络,认真填报《地质灾害发生区安全渡汛责任书》,每一个灾害点都要落实监测责任人,做到层层负责,点点落实。

  (五)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执法力度

  加强对崩塌、滑坡、泥石流等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跟踪管理,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对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的修路、建房、开矿、取土等工程活动,必须事先做好地质勘查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施工,杜绝人为活动诱发的地质灾害。对因工程诱发的地质灾害,谁诱发谁治理,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各街镇、各有关部门要安排一定的应急资金、设备和物资,用于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防治。各街镇要将灾害危险点的监测和防治责任落实到人,组织好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和防治工作。

  (六)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和应急救援工作

  各街镇、各有关部门、村(居),在汛期要安排专人按时收看收听山东卫视18:30分、山东人民广播电台新闻频道7:00和19:00发布的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安排人员及时查看“山东地质环境信息网”(WWW.sdgem.gov.cn),当涉及本地有三级以上预报预警信息发布时,要及时传达到有关街镇、部门单位、群测群防人员和持有“避险明白卡”的居民。

  各街镇要做好各地质灾害点《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工作,确定每一灾害点受威胁人员、撤离地点和撤离路线,建立各灾害点的地质灾害档案。各街镇、受地质灾害威胁的村要逐级成立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并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镇抢险救援队人员不得少于30人,村抢险救援队人员不得少于20人。

  四、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根据汛期地质灾害防治要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各街镇主要负责人为本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第一责任人。

  (一)区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组织各成员单位协调配合。成员单位区国土分局、区住建委、区规划分局、区公安分局、区城管执法局、区财政局、区园林局、区民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卫生局等部门,要服从区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的领导,按照各自职责在汛期前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在汛期最大限度的降低地质灾害的损害程度。

  (二)区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负责贯彻落实好区地质灾害领导小组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决策、本方案的监督实施,掌握预警系统的运转情况,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及时准确。

  (三)各街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要负责做好本辖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村委会负责好本村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级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要统一领导,互相协调,要在汛期前检查落实群测群防网络,落实好镇、村抢险救援队人员及救援设备物资,组织做好受灾害威胁居民的搬迁和汛期避让工作。

  五、其他

  (一)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做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政府将给予表彰。

  (二)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不履行职责,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责任。

  (三)历城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值班电话:

  88161275(白天)、88161191(夜间及节假日);

  传真: 0531-88112877

  附: 济南市历城区主要地质灾害点基本情况一览表 济南市历城区主要地质灾害点基本情况一览表(见相关附件)
  

  

  

  主题词:灾害  防治办法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6月7发  


文件下载: 济历城政发〔2010〕11号关于印发历城区201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doc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责任处室: 区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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