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18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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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70112-0001-A02030010-20091123-0001 内容分类: 济历城政发
文件编号: 济历城政发〔2009〕12号 发文日期: 20091123
济历城政发〔2009〕12号关于印发历城区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 知

  

   

  区政府各部门:

  现将《历城区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七月三十日

历城区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我区财政体制改革,加强财政收支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逐步建立与公共财政相适应的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加快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充分认识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必要性

  现行的财政性资金缴库和拨付方式,是通过征收机关和预算单位设立多重账户分散进行的。这种在传统体制下形成的运作方式,越来越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共财政的发展要求。主要弊端是:重复和分散设置账户,导致财政资金活动透明度不高,不利于实施有效监督;财政收支信息反馈迟缓,难以及时为预算编制、执行分析和宏观调控提供准确依据;财政资金入库时间延滞,收入退库不规范,经常滞留在预算单位,降低了使用效率;财政资金使用缺乏监督,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时有发生,甚至出现腐败现象。因此,必须对现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进行改革,逐步建立完善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

  二、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共财政的发展要求,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财政收支行为,加强财政收支监督,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全区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二)基本原则

  1、规范操作。改革目标是使各项财政性收支均按规范的程序,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内运作,使收入缴库和支出拨付的整个过程都处于有效的监督管理之下,增强财政收支活动的透明度。

  2、明确职责。合理确定财政部门、征收单位、预算单位、人民银行国库及代理银行的职责范围。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后,预算单位的资金使用权限、财务管理权限和会计核算权限不变。

  3、提高效率。减少资金流转环节,逐步使财政收入直接缴库,财政支出直接支付到商品、劳务供应商或用款单位,加快资金运行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4、分步实施。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采取过渡性办法分步实施,逐步向规范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过渡。

  三、改革的基本内容

  我区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所有财政性资金均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到商品、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

  (一)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由财政部门设立,是以国库单一账户为核心,全面反映财政性资金收付的各类账户的总和。其主要构成及作用是:

  1、国库单一账户:财政部门在人民银行开设国库单一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资金收支活动,并与财政零余额账户和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进行资金清算。

  2、财政专户:财政部门在代理银行开设财政专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非税收入的收支和往来款项的资金活动,并与财政零余额账户和单位零余额账户进行资金清算。

  3、财政零余额账户:财政部门在代理银行开设财政零余额账户,财政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直接支付和与国库单一账户或财政专户清算。

  4、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财政部门在代理银行为每个预算单位开设一个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授权支付和与国库单一账户或财政专户清算。

  5、特设账户:财政部门根据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和财政部门有关规定,在有关商业银行开设特设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财政特殊专项收入和有特定用途的专项资金的收支活动。用于与财政部门在代理银行开设的财政零余额账户或单位零余额账户进行资金清算。

  (二)规范收入收缴程序

  1、收缴方式及程序。适应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要求,将财政收入收缴分为直接缴存和集中汇缴两种形式。直接缴存是由缴款单位或个人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直接将应缴收入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财政专户。集中汇缴是由征收机关或委托征收机关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将所收的应缴收入汇总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财政专户。

  2、其他各项资金。收到其他各项资金(含往来款项资金)全部纳入财政专户,资金使用权限不变。

  3、退库管理。规范区级财政的收入退库管理,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有关国库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执行。

  (三)规范支出拨付程序

  按照不同类型的支出,分别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

  1、财政直接支付。由财政部门向人民银行国库和代理银行开具支付令(支付凭证,下同),代理银行根据支付令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资金直接支付到收款人(即商品和劳务供应者,下同)或用款单位账户。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支出包括:工资支出;工程采购支出;物品、劳务和服务采购支出;具有特殊用途的资金支出以及适于财政直接支付的其他支出等。

  2、财政授权支付。财政授权支付是指预算单位根据财政部门的授权额度,在财政部门授权额度内,向代理银行开具支付令,代理银行根据支付令,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资金支付到收款人账户。实行财政授权支付的支出包括未实行直接支付的购买支出、零星支出等。财政授权支付方式包括转账支付和现金支付。

  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的具体支出项目,由财政部门根据改革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

  四、改革的配套措施

  建立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是对财政资金的账户设置和收支缴拨方式的根本性变革,是一项十分庞大和复杂的系统工程。这项改革对加强财政管理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从源头上防范腐败,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部门要密切配合,积极支持改革,确保这项工作顺利进行。

  (一)设立国库集中支付机构

  成立历城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负责办理财政性资金集中支付的具体业务,并进行相关的会计核算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二)加强对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

  成立历城区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负责此次改革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各部门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支持改革、参与改革,努力在全区形成上下同心、各方配合、共同推进的改革氛围。纪检、监察、财政和审计等部门要根据各自工作职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加强协作,共同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在认真履行职责,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效率的同时,支持、配合财政等部门开展工作,推动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顺利实施。

  (三)制订相关配套管理办法

  主要包括国库集中支付资金支付管理办法,国库集中支付会计核算办法,预算单位年终结余资金额度管理和账务处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等配套制度和管理办法,保障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的顺利开展。

  (四)清理预算单位银行账户

  为保证区级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正常运行,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监察、财政、审计、人民银行和有关商业银行等部门配合,对预算单位在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开设的所有账户进行全面清理,按照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要求,加强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

  (五)强化业务培训

  财政部门要把政策和业务培训作为推动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一项基础性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切实组织好业务培训,努力造就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过硬、适应新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需要的财政国库管理队伍。

  (六)健全完善监督制约机制

  财政部门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制度,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规范运作,同时要认真审核预算单位资金使用计划和资金使用申请,加强对预算单位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监察部门要把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为改革保驾护航。审计部门要适应新的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形势,进一步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检查,促进部门、单位依法履行职责。人民银行要加强对代理银行的监管,确保财政资金支付清算业务的顺利进行,并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要求严格控制和规范管理银行账户。加强制度建设,健全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改革规范、有序、健康进行。

  五、改革的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09年8月1日前)

  成立国库集中支付工作机构和领导班子,学习上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精神和要求。制定改革中的各项规章制度,确定首批改革单位(见附件)。召开全区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动员大会,下发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部署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以及单位银行账户清理工作。

  (二)网络调试及培训阶段(2009年8月1日一8月31日)

  区财政局完成支付网络系统建设、调试、模拟运行工作,对改革中涉及的各预算单位的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三)运行阶段(2009年9月1日起)

  在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的基础上,对首批改革单位的预算内资金试运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同时,在运行中进一步优化、完善改革方案,逐步将所有区级预算单位财政性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

  附件:1、历城区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历城区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第一批试行单位名单

  附件1:

历城区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组 长:吴承丙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孙  斌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阴  波     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

  朱云生     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部长

  成 员:周培成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范连群     区监察局局长

  王长元     区人事局局长

  晁进军     区财政局局长

  张庆珍     区审计局局长

  张传淼     区财政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晁进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传淼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今后,成员单位领导同志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此项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附件2:

历城区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第一批试行单位名单

  区委办公室              区人大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            区政协办公室

  区纪委                  区委组织部

  区委政法委              区委宣传部

  区直机关工委            区农办

  区委党史委              区委统战部

  区委老干部局            区老龄委

  区台办                  区新闻中心

  区新闻出版局            区行管局

  区史志办                区信访局

  区人事局                区经贸局

  区统计局                区贸服局

  区外经贸局              唐冶新区管委会

  区旅游局                东环科技城发展服务中心

  区民宗局                临港南区管委会

  华山景区管委会          区安监局

  四门塔景区管委会        区招商局

  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区发改委

  区妇联                  团区委

  区文联                  区工商联

  区财政局                区审计局

  区文化局                区城管执法局

  区水务局                区农机服务中心

  区农业局                区林业局

  区畜牧局                区蔬菜局

  区农广校                区国土分局

  区民政局                区残联

  区交通局                区建委

  主题词:财政  国库  方案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7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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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责任处室: 区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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